“绵阳市第四期民营经济创新驱动发展专题培训班”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绵阳市总商会对“绵阳市第四期民营经济创新驱动发展专题培训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选择第三方提供组织服务工作,特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第四期民营经济创新驱动发展专题培训班”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人:绵阳市总商会
(三)资金来源:绵阳市总商会会费
(四)采购预算:¥200000.00元以内(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比选申请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培训班50人,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校方管理费、人员培训费、师资费、场地费、设备租赁费、食宿费、现场教学费、往返机场交通费、学务资料费等)。
(五)最高限价:¥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比选申请人报价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培训班50人,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校方管理费、人员培训费、师资费、场地费、设备租赁费、食宿费、现场教学费、往返机场交通费、学务资料费等)。
(六)服务事项:1.负责与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联系衔接,明确培训相关事宜;2.协助组建50人的培训班,培训6天,按培训需要组建师资队伍,开展不少于5天的授课培训和现场教学,负责课程期间的车辆接送;3.负责联系食宿酒店,按要求提供食宿;4.提供参训人员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到机场的往返接送服务;5.负责培训资料准备、培训过程管理等服务。
(七)注: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解除,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包含人力资源服务或业务培训;
(三)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须至少1名人员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经济师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行为记录;
2.比选申请人截至比选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评定方式
综合评分法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3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北街12号集中办公区9号楼A区203室。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单位鲜章)。
提供报名资料时,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2:00(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北街12号集中办公区9号楼A区203室。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四)本项目招标的所有信息均在在绵阳市工商业联合会、绵阳市总商会官网(http://gsl.my.gov.cn)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
六、比选评审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组对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结果将在绵阳市工商业联合会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七、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17738449928,监督电话:0816-2228674。
绵阳市总商会